您好:我之前在工厂给别人打工,老板在这边发货,我负责出去验收,老板跑了,外债谁来承担,现在有个供货商一直找我要,钱也不多就3万左右,账本也被老板带走了,我工资10几万也没给,找不到人了,这边人找我,这是我的责任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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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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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细情况需要了解,如果想及时追讨工资的,建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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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集证据,先和老板协商处理,不行的话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最后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他,建议你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帮你讨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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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