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向您咨询下?我这个月十六号被公司开除了??我在公司里还有四十多天的工资?全部拿不到??公司给我的理由是?说我没请假当我旷工开除剩下的工资全部拿不到?【当时公司给我换工作?因为我不满意新的工作岗位?公司人事部跟我说你不满意这工作?你可以辞职?当天我就申请了辞职?各部门领导都有签字同意我辞职?后来我拿起辞职信看?上面写到说从今天辞职后再做两个月才算正式辞职了?工资才可以全部给我??我当时就气了?跟他们吵起来了?我说哪有辞职要两个月的??他们说?这规定是他们说了算?然后我就把辞职信当场撕了?就走了?】?因为我进公司时?公司就说要压一个月的工资?就算被开除也是这个月的十几天的工资拿不到啊??没理由上个月被压的工资不给我啊??请问下您?公司这样做法是错还是对?希望您看到了?尽快回复我好吗??谢谢?我是汤先生

2018-12-26 09:1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旷工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有严重违纪的情况,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且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根据单位管理规定的不同,针对员工旷工行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员工需要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辞退该员工。只要有旷工行为,单位即可以此辞退员工,决定权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有工资,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那么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旷工三天被开除,单位可以扣除员工奖励性待遇,但是工资还是要支付给员工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旷工是否可以开除可以结合各地区的法院解释。
    2、参考依据:《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9.5【旷工解约的认定】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而劳动者擅自离岗连续超过五日或者六个月内累计超过十日,用人单位据此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予支持。
  • 1:员工旷工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具体旷工日期是连续3天.——连续旷工三天一般按自动离职处理,扣罚三天旷工工资,剩余的发放给员工。2:员工病假是怎么算工资?——在病假允许的天数内一般只发基本工资,其它绩效等均无。
    3:员工下班时在固定路线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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