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26岁女生,父亲婚外有第三者,长期与其同居。1、我有权向父亲索要抚养费和补偿费吗?2、我母亲有权向父亲补偿费吗?3、第三者多次电话骚扰到我家,我能告发第三者吗?需要哪些证据?告发第三者会影响到我父亲吗?不好意思我没有积分了,请求大家的帮助。谢谢。

2018-12-26 09:3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抚养编辑
    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 收养的子女同样可以向父母索要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抚养费: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不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可以跟父母协商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费用,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解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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