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孩子不到十岁,但父亲不让孩子上学,母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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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更改姓氏或者名字也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并不能因为离婚而剥夺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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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一起生活,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或母都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与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而自己没有等情形可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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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