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爸83岁骑车与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他本人脚踝骨折手术,医药费4万多都是自己垫付的。他主责对方次责,保险公司怎样陪付

2021-03-12 14:0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你是全责,医疗费用由你方保险公司支付。
  •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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