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4岁了,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了,现在跟奶奶生活,现在奶奶年龄大了想把小孩送出去,能办合法手续吗?小孩的母亲改嫁后有生两个小孩了,这个不愿意要,其他直系亲属都不愿意收养,别人收养能办合法手续吗,能把小孩的户口过到收养人家吗。

收养
2018-12-26 10:2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
    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 收养人法律权益:
    遗产继承
    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到所在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有遗嘱但立遗嘱人生前并未办理遗嘱公证的应到法院办理。
    有遗嘱公证书的遗嘱继承人可带着遗嘱公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至于遗产的分配可由继承人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也可请求法院的支持。

  • 1、想要收养孩子,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户主)应带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证明、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申报孩子的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