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了工伤厂一个月应该有多少生活费?

2021-03-12 17:42: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接受工伤医疗的休息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伙食费由工伤职工自理,住院期间,有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所在省市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出院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未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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