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辞退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和解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于2020.9.20日支付赔偿金,如未按期支付,要赔偿违约金5万块钱。本人于2020.9.22早上收到赔偿金,请问这算是公司违约了吗?

2021-03-12 19:5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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