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狗前段时间卖给朋友找的人350卖给他了,而后几个月,狗生病了,他联系我,问我还要不要,让我把狗的病治好,狗归我,他给给我说这个狗治病要花一千多,我想着是他弄生病了,我就出一半的钱,我给了他500,而后给他说我也没钱了,他说没事,我要是要的话他就给我,再后来他又让狗淋雨了,是在狗病好以后,按理说这狗已经是我的了,但是他向我索取医疗费用,我没有给他,因为我觉得是他让狗淋雨了,应当他来治,我没出这个钱,过了一天,他又联系我,说他把狗送人了,钱和狗我都要不回来,既然他不把狗给我,那500应该退还给我,我没有义务给别人的狗治病,他事先说好,狗病治啊,狗归我,现在病好了,他送人了,这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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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债务人,是借款的人,出借人是债权人,是出借资金的人。本案中,你是出借人,是债权人,他是借款人,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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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或者以第三者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而从债权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你的案例中,你就是借款合同中的债权人,而你朋友就是借款人,即借钱的人;既然你已经和他签了借款合同,那就算打下了安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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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诈骗,需要经过侦查才能判断;可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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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