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船员的外派机构签订了5年的协议,协议中说要提前解约支付研修费、研修费等5万元。实际上公司没有向我支付研修费的研修费等费用,现在提议和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必须赔偿!不赔偿也可以吗?如果不赔偿的话,应该通过哪个部门呢

2021-03-13 06:4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有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用人单位能提供培训期间所花费费用的发票,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违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如果是起诉不受理,可以凭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在审判时法官违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你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你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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