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一年了,我现在再婚了,也怀孕没有上班没有经济收入,我想咨询一下,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离婚
2021-03-13 14: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律责任,一方不承担的话,另一方完全可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提起诉讼。《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离婚无固定工作也应当给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即使一方没有工作,也是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