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信用卡被人复制盗刷,被刷的时候我人和卡都不在消费现场,都有监控录像为证。现在银行要我还款,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证明这不是我消费的,不要银行来找我还款,因为我是第一次办信用卡,什么?都不懂,希望有人能帮帮我.

银行
2018-12-26 13:0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办理信用卡的流程:
    1、选择办理的银行。四大行:农行、建行、中行、工行,其他股份制银行:交行、广发、中信、浦发、光大、招商等,都是可以办理的,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银行。
    2、选择办理的渠道。现在很多银行都是可以通过官网、公众微信及网点、业务员办理,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办理渠道。
    3、选择卡种。如果经常出国的话,可以办理双币种的卡片。

  • 一、如果信用卡被盗刷,可以先跟发卡行联系,冻结卡片,申请非本人交易处理。看能否减免该笔还款。第
    二、如果持卡人办理了挂失,如果是挂失补卡,还款没有到期,可以等收到新卡再还款。如果持卡人办理挂失不补卡,或者补卡了已经到了还款时间,可以先凭旧卡卡号还款。
  • 信用卡被盗刷,只有在不法分子伪造信用卡时盗刷,发卡行查询情况属实,而真卡仍在持卡人手里,那么损失由银行负责。如果是真卡遗失产生的盗刷,处理则不同,如果是交易密码泄露,需要持卡人自己承担;如果使用签名方式,那么持卡人是不用承担损失的。
    发现信用卡使用异常后,申请冻结信用卡的使用是最好的方式,多数银行赔偿客户失卡后前48个小时的损失。当接收持卡人的追款服务申请后,发卡行会查询该信用卡账户,如果确实发现被盗刷,那么多数情况下,银行是会进行补偿的。
  • 建议尽快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