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

在员工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时,公司想调整员工的原工作岗位,与员工协商不成,就以“不服从公司的安排”为由(劳动合同中有这项内容),没有给员工开据开除证明,就没收了员工的考勤卡,目的是不让员工再上班了。那么,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或者合法?

2018-12-26 13:1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现在没有开除的说法,只能是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企业以口头转告的形式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否则企业需要支付赔偿。
    3、一般来说,请假不是企业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特殊情况下,企业即使解除合同,也必须证明在法律或企业制度中这种行为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标准,如果企业不能证明这点,那么是无效的。
    4、企业可能会说员工手册或制度中有规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手册或相关制度必须在保证出台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对员工有制约力,其处理结果才能得到法律支持。简单的说,如果企业的员工手册或制度没有向员工进行了宣贯,不能证明员工知道并了解相关制度,企业是不能因此而处罚员工的。
  •   要是确有调岗等必要,还是得按劳动法上的规定,要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劳务派遣单位擅自调动岗位等的,被派遣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们有好几个人都被要求调岗,那么建议最好就是联合起来去申请仲裁,要是有困难的,最好就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参加仲裁。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联的每一联都的作用是:一份自己保存,一份社保保存,一份医保保存,一份原单位保存。n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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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表原件丢了,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帮忙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态度诚恳一点,用人单位通常会同意重新给劳动者出具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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