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房主和中介签了合同,交了一万块钱定金,还没有交首付和中介费。现在我不想买了,毁约的话肯定好像定金没了,还要补交中介费。我想自己找个人比如叫王某,把这个房子介绍给王某,让他买。让他把这房子接手了,这样的话我能不能把定金要回来,而且也不用交中介的信息费了。

2018-12-26 13:3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介只是一个牵线搭桥的作用,他们的收入都是从业主的原有房价里扣除的,不会在在客户上面多加一分钱的。这个你放心。还有一个,在你不懂房产行情的情况下,容易被坑。中介虽说是中介,但很专业,绝不会出现让客户被坑的现象。
    还有一个,若是你想买的房子,跟中介有联系,那么是和中介签订了协议的,即使你找到业主,那么业主也不会和你直接谈的,因为业主会违约!
  • 关于定金要回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卖协议无效。定金合同从出具定金手续时已经成立了。
    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定金法则来处理
    如果出卖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则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能,定金返还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是对这个损失的举证比较困难而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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