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六年,一直没有使用。现在该怎么办?
-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
征用土地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对征地补偿有异议产生纠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