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离婚如果对方欠债我需不需要偿还呢是因为他个人欠下得债务,我给他用我的彩礼偿还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他的家人借钱给他还上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离婚,我用不用偿还他家人给他借的那部分债务?

离婚
2021-03-14 13:0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对偿还债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离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要看情况。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夫或妻一方发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尚未支付的,那么债权人能够举证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债务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