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签定协议之后拆迁办还有权收回已补偿地皮吗?

2021-03-14 13:1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订补偿协议就拆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如果不公平不合理,那也需要看在法律层面上协议是否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以致有“重新来过”的可能。
  • 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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