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关于重婚罪的判定问题。如果一个男人已婚尚未离婚但跟我同居一年半,期间我曾经怀孕两次并做流产手术,他承诺过要与我结婚生孩子,现在他提出跟我分手,因为我做流产手术后身体一直不好一直生病,最近检查发现得了肺结核这种传染病,这个病与那个男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还有他原来说承担我生病期间的医疗费、护工费(这个病开放性的现在传染?不能上班?不能自己照顾自己)误工费、疗养费还有这次流产手术的费用、药费、疗养费等,现在他耍无赖了,什么都不承担,也不给经济补偿,不接电话,不理我,我原来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因为这个病我现在不能生孩子,以后可能也不能生育了。我这种情况能起诉他重婚吗?法院会判定他犯罪吗?如果不能,我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我计算的费用是11万,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受理,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我是不是需要请个律师?谢谢??请尽快回答我,我现在病的很痛苦,每天哭的也很痛苦。

2018-12-26 14:3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在我国法律山没有相关的依据,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认同。
  • 已婚者与他人同居 或者民间俗称的“婚外情”是我国婚姻法极其司法解释明确禁止 反对与惩罚的违法行为
    对于因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离婚 无过错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
    这是司法原则 并非你所说的“精神损失费”一说
    但是对于这个赔偿数额 ,难以量化 一般由法院调解 或者由法院酌定。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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