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想离婚,男方拖着不肯离,上门女婿,吃用住都是女方家里的,现在女方说返还买金子的钱给男方,结婚男方拿了两万出来办酒席,女方也说还其中一万块钱酒席给男方,男方还是不同意,说之前给女方转的工资一部分钱也要女方还,结婚两年多,转钱给女方用差不多一年时间,女方婚后没上班,需要返还用了的工资钱嘛,转给女方的钱大部分花在了女方身上,男方也花了一部分,

离婚
2021-03-14 14:4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已经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退还彩礼就比较困难。除非有证据证明给付彩礼一方因此导致生活困难。
  • 你好,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同居生活,或者一方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已经领取结婚证的,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大。
  • 你好,离婚时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没领结婚证的,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没有同居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男方如果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应该酌情返还一部分。如果领证并且同居了可以不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