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早上上班时间为6点,在5点多钟起床上厕所时因职工生活区地面有绿色菁苔而不慎滑倒,导致手腕骨折,这种情形属工伤范围吗?怎样与老板商谈此事与

其它
2021-03-14 14: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场所内,
    (一)因工作受伤的;
    (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的;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因此夹伤只要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可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一般认定为工伤。但是否确定为工伤,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 根据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工伤。如果是因自己原因上班途中摔倒的可能认定为工伤比较难。若是工作场所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滑倒受伤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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