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报团参加了泰国普吉岛的旅游,在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店gems?gallery购买了大约价值在2.6万人民币的红宝石戒指。和乳胶店购买了大约价值是1700元人民币的鳄鱼皮带。

????回国后发现其红宝石没有国际认证的珠宝鉴定书,且并没有尽到告知该红宝石是否进行染色、加热等加工的义务。戒圈标记为18K?international?white?gold?,并不为白金即“铂”金成分。

????鳄鱼皮带中层有其他填充物。

????故要求旅行社协助退款退货,旅行社回复现正在于泰国方沟通,即使可以退货成功,也会扣除30-40%的手续费。

?????现已投诉至12301,目前正在受理中,等待答复。

?????请问在境外的购物店购物,要求退货,怎样维权?

2018-12-26 14: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旅游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等行为,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旅游公司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的。
    2、旅游公司为达到规避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等违约行为,以“大石头多排险、高原反应”等所谓理由哄骗对你们放弃原订行程,是提供服务中的欺诈行为,你可请求旅游公司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
  •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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