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第一次婚姻中生了一个女儿,离婚后女儿和女儿的户口都随前妻迁出去了,现在我又结婚了,但是女方末婚生有一个女儿没有办理出生证明,我是我家户主,请问老师如何办理这个小孩的户口到我户口本上,非常感谢。

离婚
2018-12-26 15:2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出生证明由医院开具,与孩子父母是否离婚、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
    2、户口:凭出生证明、由户主申请落户,但政策上,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会要求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给上户口。如果你们在离婚前办好了准孕证、准生证等证件,应该算符合计生政策。孩子的户口可以和母亲的落在一起。
  • 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妻隐瞒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起诉。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离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提到一个单独的户口本上。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离婚后户口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出生医学证明与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系,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