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办理计划生育证吗?小孩急于上学、学校要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才能申请补贴,可是我们没有,我打电话质询了这边的计生办、他们说要流动人口婚育证。必须回老家办才行,但是小孩学校急于要,深圳这边可以办理吗?怎么个程序!

2018-12-26 16:07: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技术服务情况   现居住地应当向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现居住地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现居住地应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为男性和女性未婚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  
    (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脱贫或者致富对象,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待;  
    (三)在劳务输出或者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  
    (四)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独生子女家庭个人筹资部分给予资助;  
    (五)优先批给宅基地;  
    (六)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应当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  
    (七)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寄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寄宿和生活补助;  
    (八)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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