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我结婚,男方给了16万的彩礼,我家陪嫁有4万到五万左右,在他们家呆了三个多月,我怀孕了,因为意见不同意吵架,后来他动手打了我,我就离开了他家,我离开以后他家也没道歉,也没来我家,就直接把我告上了法庭

2021-03-15 08:0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我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表明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 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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