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后!结婚后有一个人!孩子人抚养!男人不养育孩子!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结婚的男人有探视权吗?如果有的话!多久了?

离婚
2021-03-15 10: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
    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 探望权还是有的,比较他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利,探望时间多少可以和监护人(抚养人)协商,至于抚养费问题,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涉嫌重婚罪。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