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偷袭被打了两个耳光,脸部被对方抓伤,期间自己也还了手,报了警,警察判定说双方都动手,都要拘留,当时也没有做伤情鉴定,签了和解书,没有要赔偿,对方支付了医药费,还可以追究对方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1-03-15 10: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人身受到伤害并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并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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