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期内三个月的按六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是什么意思

2023-04-17 19:1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就是六个月内的病修加在一起
  • 就是六个月内, 断断续续的,总计休3个月。
  • 就是6个月内累计计算时间。
  • 法律分析: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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