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2年以上,女孩现在3周以上,结婚时没有登记,男性给了10万元的礼金,男性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我向他要,他说应该用礼金起诉他,应该在哪里起诉?礼金还给他吗?律师费用是多少?提起诉讼会让孩子判断吗?

离婚
2021-03-15 12:4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10周岁以上抚养问题,应该征求孩子本人意见。
  • 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返还情形,但根据省高法会议纪要精神,生育子女的,可以不予返还。姐弟俩不正当关系,那不是乱伦吗?可能性不大。还是认真交流沟通,想继续共同生活的,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