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经常招受家庭暴力,但没有什么证据,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2-26 17:56: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答: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与此相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于虐待案件,除了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以外,告诉的才处理,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案件不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检察院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所以,如果你认为你儿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涉嫌犯罪,你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一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

      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

      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 一、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无超过2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240元。
    二、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四、小孩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直接带上相关材料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是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要求离婚的,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