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家和隔壁邻居因为地的原因发生了纠纷。。对方的人拿个棍子到我老婆家把我丈人头上打了个洞,花了1万5。13天后隔壁家的妈妈去医院查出说手上有骨折。现在他们一口咬定就当天被打去了。还搞出了轻伤鉴定。而我女朋友的爸爸搞不出轻伤鉴定。现在是他们不出我们的医药费?还要我们出几W块钱。?她妈妈怎么骨折我们都不知道??她妈现在就咬定我老婆打的。。我老婆不承认。?派出所说不承认就要拘留,说轻伤了就是刑事案件?,说我老婆是犯罪嫌疑人。要判3年??如果被拘留进去能做取保候审吗???请律师能有帮助吗??13天后的事情?法律能支持我方她自己摔去的观点吗???很急?老婆还在派出所。说是传唤?怎么就不让回来了

2018-12-26 18:02: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会定期进行传讯,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等待法院排期审判。
    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案件将会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之后就看公安机关是否能发现其他证据。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无法起诉的,最后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
  •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对贩卖毒品取保候审要求比较严格,当然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是希望批准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被刑事拘留,最后被判刑的可能性极大。根据《刑诉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报捕不超过七天,最多可以延长三十日。检察机关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被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日。
    附:《刑诉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