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后,有个房产公证,房产属于我个人,可是后来,这套房子卖了,用卖房的钱,买了个便宜的,余下的钱买了车,没有再公证,现在要离婚的话,这以前卖的房子的公证还有用吗?

离婚
2018-07-19 13:3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1、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夫妻财产问题,但是注明你未婚夫与前期所生的孩子对他的属于他的财产有法定继承的权利,即使你们在协议中有关于这一份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2、协议约定以后的婚姻中他要是有出轨及家暴现象提出离婚,如果在以后真的有此情况,而他又不愿意离婚,也还是要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3、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证明效力更强一点,至于具体的程序和需要的证件到你准备去公证的公证机关咨询。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公证收费由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 .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 .8%收取 ;超过500万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 .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 .1%收取。深圳房产继承公证费也是同样的标准,具体公证费需要多少要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多少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