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内债务,男性当事人在外借款,女性不知道债务的原因,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21-03-16 00:4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赌债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 赌债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