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房地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21-03-16 05:0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有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那么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如果你的房子是在你们婚姻期间分的,那么这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此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婚后买房,即使是购房合同当时只签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通常按照每人50%份额分割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