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2007年到嵩秀饮料批处打工,到2012年才算帐,没有一分钱的工资,还欠老板22万,又强迫我又给她干了1年零11个月。事情是这样的。我到她门市给送货,超市里的人给钱的,我把钱给她,不给钱的打欠条的,我回来应交给她欠条,可她不收欠条,让我拿着欠条讨账,4年外欠货款22万,有的人死了,有的人找到了要账,不给钱还打我,实在要不回来,老板不给工资,还把我告上法院,不知应该怎么办,我没有钱打官司,该怎么办,

2018-12-26 20:2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客户欠账是直接行为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客户追讨,客户不予支付,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客户支付。客户仍然拒绝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对方名下的财产。但是单位直接要求业务员承担损失的做法不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业务员可以劳动者的身份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
    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 申请劳动仲裁:有了以上第一条的所需资料,可以拿出取得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备份留在自己身边、方便以后再用),到劳动局进行投诉、举报,请求进行劳动调解或仲裁。劳动局接到资料备案后,会通知你及对方进行调解或仲裁。
      备注:如果一般县、镇级劳动局推诿、踢皮球,则可向上一级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向当地市长热线、地方媒体、全国性的媒体、网络媒体与论坛进行发贴控诉,控诉书的内容不宜太长,以一二百字左右为标准,要写清事实及农民工本身的凄惨,引起大家的同情与愤怒,这样才会取得更佳的效果。
    起诉:有了劳动仲裁裁定书,但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取到了不取予受理通知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你认可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但对方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则可凭仲裁裁决、调解书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如果老板被法院认定构成欠薪罪,则有面临牢狱之灾的危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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