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多久?被告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离婚
2021-03-16 11:23: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来电咨询。
  • 离婚案件需要按照简易程序审理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若按照普通审理的话,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同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的情况下,二审的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在诉讼过程中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