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子是我的名字,怎么分。

离婚
2021-03-16 11:3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应当照顾弱势方,且有过错方应该少分得,法官在判决上会有所考虑。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占有很大优势,房子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在没有遗嘱特别明确的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取得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一人一半分割。
  • 离婚房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约定的,可以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房产划分男女平等,并且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的原则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