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夫妻有套房作为共同财产,想把房子留给女儿,但男人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1-03-16 13:1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首先,想清楚,要不要离婚,如果要离的,一方不同意的,只能诉讼离婚,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你好,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同时,主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