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在私家工厂工作时突然病死,公司没有及时治疗,属于工作上的工作,如果属于的话,怎么索赔叔叔有未成年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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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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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详情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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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及时认定,要求工伤待遇,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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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