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裁判文书

刘庆群、严嘉辉盗窃案

时间:2006-10-17??当事人:?刘庆群、严嘉辉???法官:???文号:(2006)赣中刑二终字第72号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赣中刑二终字第72号

????原公诉机关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庆群,男,1986年9月13日出生于江西省崇义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崇义县扬眉镇扬眉寺村排上组。因涉嫌盗窃罪,于2006年7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崇义县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严嘉辉,男,1988年2月3日出生于江西省崇义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崇义县关田镇田心村大坌组。因涉嫌盗窃罪,于2006年7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崇义县看守所。

????崇义县人民法院审理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庆群、严嘉辉犯盗窃罪一案,于2006年9月20日作出(2006)崇刑初字第2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庆群、严嘉辉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2018-12-26 21:3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次起诉,是指一审法院判决后,有一方当事人不服而提起上诉。对于上诉案件的审限,法律有明确规定,判决的上诉审限为三个月,裁定的上诉审限为30天。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了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一方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认为交通事故的审理判决结果不服,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到法院申请上诉,法院会依法进行办理。
  • 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对于在他们公司所在地的管辖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过了上诉期的可以申诉。

    《民诉法》规定的上诉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诉法》规定的申诉期(申请再审的期限):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诉法》第二百条的内容: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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