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买的房子上写的公公婆婆的名字,后来交给儿子,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是夫妻的财产吗

2021-03-16 20:0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和三的规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您所说的情况,属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 房产证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可以加媳妇的名字。房子如果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还要取得婆婆的同意才可以加上媳妇的名字。如果公公与媳妇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就可以了,产权变更协议可以是无偿赠与方式,也可以是房屋买卖方式。
  • 房产证上写了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夫妻的名字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才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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