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9年来到矿上顶别人的名字上班的,到81年转正时改为自己的名字,(可是当时改名字时是工作人员直接在原始表格上把别人的名字涂掉,再写上我的名字的。而且钢笔填写的,明显有改的痕迹),今年我要办正式退休手续,到上周五才知道,我没有办成。
????我已经工作30年,五险一金也缴了30年了,到最后不给我退休,说是因为我的名字上有涂改,我这样就不能退休了吗,我该怎么办?!求解,谢谢
????还有一个情况,说我的几张表格上的初上班时间不一致,有79年,有81年的,最后还说只要是顶名上班的,都不给退休!干了30年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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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更改名字;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
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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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是法规的,单位不缴纳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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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法定的,“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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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具备退休条件,所在单位不申报退休,可以自己持相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申办。人社局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都设有窗口办理,按特殊工种退休,一般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
5、档案;
6、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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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