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以分居两年诉讼离婚,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有哪些啊?

离婚
2018-12-27 02:3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离婚要收集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同时,如果当事人想证明双方分居时间,除了租房证明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也是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其次,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