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小工厂工作了五天。因为皮肤过敏,所以没做。老板说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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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种情况
1. 如果是上班时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2.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属于工伤。
3.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具体的工资事宜可参考劳动合同,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注意是当地最低工资,不是劳动合同里的工资)
4. 如果没有受伤只是去处理事故,法律上对事假没有规定最低工资,因此老板不给工资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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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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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如果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过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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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