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出国劳务,但又不想半途而废,会有违约金吗?

2021-03-17 05:2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 你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来确定。
  • 你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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