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被拘留了37天,还没放出来,也没接到通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21-03-17 06:1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对于有多次作案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最长拘留期限为30日,而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时间为7日,两者间加起来最长为37日,因此说刑事拘留的日子不能超过37天(实际是30天)。
  • 老公被刑事拘留后的,配偶或者其他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被刑事拘留的,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并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