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人借我钱15年借25000元我给他打工还有5000元共计三万元当时他说是二分钱利息还我当年是给了两万以后就没给我管她要多次讨要不还到17年的时候给我打张欠条剩13100元到18年的时候我又要了还我5500元到后来就不给了我起诉打官司不知道他还给我还应该给我多少钱

2021-03-17 14:3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借钱时是否约定利息跟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没有影响。只要债权人有充足证据证明债务人借钱不还即可向法院起诉。
  • 您好,欠条和收据法律效果类似,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到法院。
  •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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