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起诉离婚,双方已分居四年,不是一个省。开庭,如果男性不来,法院会判决离婚吗?一般审理的手续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谢谢。

离婚
2021-03-17 15:4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有两种解决方式:拘传和缺席判决。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即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强迫”被告来到法庭参加审理。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实践当中,因法院现在案件很多,工作繁忙,采用拘传方式的相对较少,缺席判决的相对要多一些。
  • 夫妻分居两年之后,如果确定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但是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