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多年,现在对a说离婚的事,总是听说资金到了,要多少钱,不说孩子的抚养费都由我负担,但是孩子不给我是我的错,真的去法院也不是他的要求吧。

离婚
2021-03-17 16: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 从实践来看,对方拒付抚养费的,可通过诉讼索取抚养费,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然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去查封对方的银行存款、工资收入,甚至拍卖对方的汽车、房子,以及把对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一般来说,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问题,各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收入各不相同,从而不能按一个标准来确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根据以下三个因素考虑抚养费: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如收入和财产状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