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品房己交付首次第一年物业费已交,但第二年仍未住,来了律师函要求全额交物业费,如不交会怎样?

2021-03-17 16:4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 物业费属于债务的一种,只要债权人行使催讨权利,而且你欠交物业费是一种持续状态,则物业可随时起诉你。按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由2年变更为3年。只要在3年内物业公司向你征讨过,就不会丧失胜诉权。
  • 一般情况是以开发商定的交房时间为准,但具体情况还是要以购房合同签订时签署的物业合同是怎样约定的。一般情况是以开发商定的交房时间为准,但具体情况还是要以购房合同签订时签署的物业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一般是交房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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