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可以请律师代理离婚,如果不去。

离婚
2021-03-17 17:4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定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破裂与否的事实,和好是否有望等,不是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因而,本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但是为了适应客观事实中的特殊情况,本条还规定了两种例外:
    1.离婚当事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的,如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参加审理已无任何异议,在有代理人参加下,可不亲自出庭。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法庭的,如当事人不在国内、重病等等。但此种情况下,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写明自己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对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处理等问题的意见。
  • 在双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涉案财产较多,以及需要取证等情况下,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当然如果当事人工作繁忙,自行处理不便,以及经济条件较好对律师费用不敏感,即使案情简单请律师也是必要的。
  • 以下这些情况,建议您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建议找律师。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处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4、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建议找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